7月10日,一名有多次盗窃前科,又伸手偷盗手机的男子被抓了,已被阳新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。
6月21日下午3时许,阳新城区姜女士报警称,自己一部手机放在沿街门店内,不慎被人盗走。
接警后,阳新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高度重视,办案民警围绕“破小案”的攻坚目标,充分利用该所综合情报指挥室情指勤舆一体化平台,全力进行分析研判及追踪破案工作。
经过认真梳理有关警情,对案发现场周边展开大量走访,调取周边监控录像,以及对有盗窃前科的人员进行详细排查等,通过综合研判,最终成功锁定有多次盗窃前科嫌疑人许某。
经核查,许某现年33岁,阳新县浮屠镇人,有多次盗窃前科。2012年12月,在黄石下陆某汽车修理厂盗窃现金;2014年12月,在三溪镇街道盗窃手机和钱包;2017年6月,在大冶市盗窃手机;2018年4月,在浮屠镇连盗几家门店的手机;2021年1月、4月分别在阳新城区、龙港镇盗窃手机。
据办案民警明垚介绍,因许某社交圈小,反侦查意识较强,经常出没全县乃至全市各地,“落地不定”,常以“顺手牵羊”或溜门入室等方式实施盗窃,民警一时难以确定其落脚点。
为此,办案民警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务,依托情指勤舆一体化布控系统,确保精准打击,布控围捕。
经过连日的工作,民警终于摸清许某近日的活动区域。
7月10日下午3时许,当许某拿着一顶遮阳帽,鬼鬼祟祟出现在阳新城区立交桥附近一路段时,民警驾车疾驰而上,将正要横穿马路的许某成功抓获。
经查,许某如实交代了6月21日溜进门店盗窃手机的事实,作案后,以350元卖给他人。
据了解,许某到案后,民警并从其身上查获两部手机,其中一部无法提供开机密码,疑似盗窃所得。追赃及查证均在进一步追查中。
“小案虽小,而群众利益无小事。我们将继续攻坚战斗,争取多破案,力争在‘百日行动’中多添成绩!”办案民警信心十足。
目前,盗窃违法人员许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,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通讯员:杨慧兰
编辑:马婷婷
审核:谭明晶